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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文公十五年

【经】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晋郤缺帅师伐蔡。

戊申,入蔡。

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传】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寘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声己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译文与注释

【经】
【经】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十五年春季,季文子去晋国。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三月,宋国华耦来鲁国会盟。

夏,曹伯来朝。
夏季,曹文公来鲁国朝见。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齐国人来为公孙敖送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六月辛丑这天是初一,有日食发生。击鼓,用牲畜在土地神庙里祭祀。

单伯至自齐。
周王室单伯从齐国到鲁国来。

晋郤缺帅师伐蔡。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

戊申,入蔡。
戊申日,进入蔡国。

秋,齐人侵我西鄙。
秋季,齐国军队侵犯我西面边境。

季孙行父如晋。
季孙行父到晋国。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冬季十一月,各诸侯在扈地结盟。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十二月,齐国人来送回了子叔姬。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齐侯率兵侵犯我国西面边境。接着又去攻打曹国,攻入曹国的郛地。

【传】
【传】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十五年春季,季文子去晋国,为了单伯和子叔姬的缘故。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
三月,宋国的华耦前来会盟,他的部属都跟随前来。《春秋》称他为“宋司马华孙”,这是表示尊重他。鲁文公要和他同席宴会。华耦婉辞谢绝说:“君王的先臣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记载在诸侯的简册上。下臣承继他的祭祀,怎么敢使君王蒙受耻辱?请在亚旅那里接受命令。”鲁国人认为华耦措辞得体。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夏季,曹文公前来朝见,这合于礼。诸侯每五年再一次互相朝见,以重温天子的命令,这是古代的制度。

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寘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声己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齐国有人为孟氏策划,说:“鲁国,是你的亲戚,把公孙敖的饰棺放在堂阜,鲁国必定会取去的。”孟氏听从了。卞邑大夫把这件事作了报告。惠叔仍然很悲哀,容颜消瘦,请求取回饰棺,立在朝廷上以等待命令。鲁国答应了这项请求,于是取回了饰棺停放。齐国人也来送丧,《春秋》记载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这是为了孟氏,同时又为了国家的缘故。依照安葬共仲的葬礼安葬了公孙敖。声己不肯去看棺材,在帷堂里哭泣。襄仲不想去哭丧,惠伯说:“办丧事,是对待亲人的最后大事。虽不能有一个好的开始,有一个好的终结是可以的。史佚有这样的话,说:‘兄弟之间各自尽力做到完美。救济困乏,祝贺喜庆,吊唁灾祸,祭祀恭敬,丧事悲哀,感情虽然不一样,不要断绝他们之间的友爱,这就是对待亲人的道义。’您自己只要不丧失道义,怨恨别人干什么呢?”襄仲听了很高兴,带领了兄弟们前去哭丧。后来,穆伯的两个儿子回来,孟献子喜爱他们,闻名于全国。有人诬陷他们,对孟献子说:“这两个人准备杀死你。”孟献子把这话告诉季文子。这两个人说:“他老人家因为爱我们,全国都知道,我们以准备杀死他而臭名在外,这不是远离于礼了吗?远离于礼还不如死。”后来,两兄弟一人在句鼆守门,一人在戾丘守门,都战死了。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六月初一日,发生日食。击鼓,用牲畜在土地神庙里祭祀,这是不合于礼的。发生日食,天子减膳撤乐,在土地神庙里击鼓。诸侯用玉帛在土地神庙里祭祀,在朝廷上击鼓,以表明事奉神灵、教训百姓、事奉国君。表示威仪有等级,这是古代的制度。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齐国人允许了单伯要子叔姬回国的请求而赦免了他,派遣他来鲁国传达命令。《春秋》记载说“单伯至自齐”,这是表示尊重他。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在新城的盟会,蔡国人不参加。晋国的郤缺率领上军、下军攻打蔡国,说:“国君年少,不能因此懈怠。”六月初八日,进入蔡国,订立了城下之盟,然后回国。凡是战胜别的国家,叫做“灭之”;得到大城,叫做“入之”。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秋季,齐军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向晋国报告。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冬季,十一月,晋灵公、宋昭公、卫成公、蔡庄侯、陈灵公、郑穆公、许昭公、曹文公在扈地结盟,重温新城盟会的友好,同时策划攻打齐国。齐国人给晋灵公馈送财礼,所以没有战胜就回来了。在这时候发生了齐国进攻我国的灾难,所以文公没有参加盟会。《春秋》记载说“诸侯盟于扈”,这是由于没有救援我国的缘故。凡是诸侯会见,鲁公不参加,《春秋》就不加记载,这是由于隐讳国君的过失。参加了而不记载,这是由于迟到。齐国人前来送回子叔姬,这是由于天子有命令的缘故。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齐懿公发兵进攻我国西部边境,他认为诸侯不能救援。并因此而攻打曹国,进入外城,讨伐曹国曾经前来朝见过鲁国。季文子说:“齐侯恐怕不能免于患难吧?自己就不合于礼,反而讨伐合于礼的国家,说:‘你为什么实行礼?’礼用来顺服上天,这是上天的常道。自己就违反上天,反而又因此付伐别人,这就难免有祸难了。《诗》说:‘为什么不互相敬畏?因为不敬畏上天。’君子不虐待幼小和卑贱,这是由于畏惧上天。在《周颂》里说:‘畏敬上天的威灵,因此就能保有福禄。’不畏敬上天,如何能保得住?用动乱取得国家,奉行礼仪来保持国君的地位,还害怕不得善终,多做不合于礼的事情,这就不得善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