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五行志上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攸。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乡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穀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促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促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沉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乃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乔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岁晋有DBB3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属常雨也。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以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適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破之于龙门。百姓伤者未廖,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海四邻,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適庶数更,故致大灾。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争,九月不得葬。《公羊传》曰,大灾,疫也。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国君,民之父母;夫妇,生化之本。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穀梁》以为愍公宫也,以谥言之则若疏,故谓之西宫。刘向以为釐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若曰,去其卑而亲者,将害宗庙之正礼。董仲舒以为釐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之,故大之曰西宫也。《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东宫,太子所居。言宫,举区皆灾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乐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臧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者,讲武之坐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穀梁》以为宣宫,不言谥,恭也。刘向以为时鲁三桓子孙始执国政,宣公欲诛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孙归父如晋谋。未反,宣公死。三家谮归父于成公。成公父丧未葬,听谗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齐,故天灾宣宫,明不用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亲而亡礼,犹宣公杀子赤而立。亡礼而亲,天灾宣庙,欲示去三家也。董仲舒以为成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一曰,宣杀君而立,不当列于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灾”。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出奔鲁。《左氏传》曰,宋灾,乐喜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輂,具绠缶,备水器,畜水潦,积土涂,缮守备,表火道,储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饬众官,各慎其职。晋侯闻之,问士弱曰:“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入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亡象,不可知也。”说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季秋,星入,则止火,以顺天时,救民疾。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曾孙,代阏伯后主火星。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乱君亡象,天不谴告,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大子座,应火不炎上之罚也。
《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为?”说曰:火星出于周五月,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故火星出,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其象然也,又弃法律之占也。不书于经,时不告鲁也。
九年“夏四月,陈火”。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皆外事,不因其宫馆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左氏经》曰“陈灾”。《传》曰“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说曰:颛顼以水王,陈其族也。今兹岁在星纪,后五年在大梁。大梁,昴也。金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陈将复封”。楚之先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故曰“妃以五成”。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木以天三为土十牡,土以天五为水六牡,火以天上为金四牡,金以天九为木八牡。阳奇为牡,阴耦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于《易》,“坎”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盖取诸此也。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四周四十八岁,凡五及鹑火,五十二年而陈卒亡。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灭陈。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卫、郑,周同姓也。时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宋、卫、陈、郑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后三年,景王崩,王室乱,故天灾四国。天戒若曰,不救周,反从楚,废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先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于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诛季氏,又用其邪说,淫于女乐,而退孔子。天戒若曰,去高显而奢僭者。一曰,门阙,号令所由出也,今舍大圣而纵有罪,亡以出号令矣。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宫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违礼者也。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B341之宫乎!”以为桓,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丑,毫社灾”。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天戒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灾,屡于定、哀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将以亡国,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自然象也。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刘向以为,是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谗口以害赵王。王不寤焉,卒见幽杀。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是岁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其乙亥,凌室灾。明日,织室灾。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廪同义。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其后,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子弘为少帝。赖大臣共诛诸吕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思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两观、桓、釐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与帝舅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逆言。其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皆数犯法,或至夷灭人家,药杀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谋反。胶东、江都王皆知其谋,阴治兵弩,欲以应之。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时田分已死,不及诛。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日。后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太守刘屈氂为丞相。后月,巫蛊事兴,帝女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子太仆敬声、平阳侯曹宗等皆下狱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蛊太子宫,太子与母皇后议,恐不能自明,乃杀充,举兵与丞相刘屈氂战,死者数万人,太子败走,至湖自杀。明年,屈氂复坐祝诅要斩,妻枭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铁官铸铁,铁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十,一炉中销铁散如流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号五侯。元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秉政。后二年,丞相王商与凤有隙,凤谮之,免官,自杀。明年,京兆尹王章讼商忠直,言凤颛权,凤诬章以大逆罪,下狱死。妻子徙合浦。后许皇后坐巫蛊废,而赵飞燕为皇后,妹为昭仪,贼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仪皆伏辜。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于汉,为谗贼,谋逆乱。南门者,通汉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来,为奸谗于汉,绝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元凤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刘向认为,孝文,太宗之君,与成周宣榭火同义。先是,皇后父车骑将军上官安、安父左将军桀谋为逆,大将军霍光诛之。皇后以光外孙,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后有子,因上待疾医言,禁内后宫皆不得进,唯皇后颛寝。皇后年六岁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绝继嗣。光执朝政,犹周公之摄也。是岁正月,上加元服,通《诗》、《尚书》,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归政,将为国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灾见。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犹摄政,骄溢过制,至妻显杀许皇后,光闻而不讨,后遂诛灭。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庙灾。甲辰,孝文庙灾。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击堪辅政,为佞臣石显、许章等所谮,望之自杀,堪废黜。明年,白鹤馆灾。园中五里驰逐走马之馆,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将害忠良。后章坐走马上林下烽驰逐。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刘向以为,先是上复征用周堪为光禄勋,及堪弟子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复谮毁之,皆出外迁。是岁,上复征堪领尚书,猛给事中,石显等终欲害之。园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象也。孝宣,亲而贵;阙,法令所从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亲而贵者必为国害。后堪希得进见,因显言事,事决显口。堪病不能言。显诬告张猛,自杀于公车。成帝即位,显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是时,大将军王凤颛权擅朝,甚于田分,将害国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见象也。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北阙灾。十一月甲寅,许皇后废。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灾。戊午,戾后园南阙灾。是时,赵飞燕大幸,许后既废,上将立之,故天见象于凌室,与惠帝四年同应。戾后,卫太子妾,遭巫蛊之祸,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礼不正。又戾后起于微贱,与赵氏同应。天戒若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其六月丙寅,赵皇后遂立,姊妹骄妒,贼害皇子,卒皆受诛。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园东阙南方灾。长乐宫,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宫,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园也。是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举宗居位,充塞朝廷,两宫亲属将害国家,故天象仍见。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阳侯根代为大司马秉政。后四年,根乞骸骨,荐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国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宫鸿宁殿灾,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时,傅太后欲与成帝母等号齐尊,大臣孔光、师丹等执政,以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称尊号。后三年,帝崩,傅氏诛灭。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庙殿门灾尽。高皇帝庙在长安城中,后以叔孙通讥复道,故复起原庙于渭北,非正也。是时,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临朝,委任王莽,将篡绝汉,堕高祖宗庙,故天象见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摄,因以篡国,后卒夷灭。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孰,是为稼穑不成。
严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麦禾。”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刘向以为,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如此则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左氏传》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晋平公问于师旷,对曰:“石不能言,神或冯焉。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怨讟并兴,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B055祁之宫。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刘歆以为金石同类,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余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浸文。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余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余,皆逾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余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雕尽”,传云“轻百姓”者也。虒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说曰:水,北方,终臧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琪臧,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开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记不宗事。慎其齐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谡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叔草。”
桓公元年“秋炁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赂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仍交兵结仇,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复大水。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隐气盛,桓不寤,卒弑死。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废祭祀之罚也。
严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文姜与兄齐襄公淫,共杀桓公,严释父仇,复取齐女,未入,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之应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刘向以为时宋愍公骄慢,睹灾不改,明年与其臣宋万博戏,妇人在侧,矜而骂万,万杀公之应。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也。刘向以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妇见,用币,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贱之,故是岁、明年仍大水。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简宗庙之罚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饥”。董仲舒以为,时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刘向以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刘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齐。邾子玃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臣下惧齐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师,明年复城郓以强私家,仲孙蔑、叔孙侨和颛会宋、晋,阴胜阳。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先是一年齐伐晋,襄使大夫帅师救晋,后又侵齐,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刘向以为,先是襄慢邻国,是以邾伐其南,齐伐其北,莒伐其东,百姓骚动,后又仍犯强齐也。大水,饥,谷不成,其灾甚也。
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余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余家,汝水流八百余家。八年夏,汉中、南郡水复出,流六千余家。南阳沔水流万余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余家。汉水出,坏民室八千余所,杀三百余人。先是,赵人新垣平以望气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上帝。岁余惧诛,谋为逆,发觉,要斩,夷三族。是时,比再遣公主配单于,赂遗甚厚,匈奴愈骄,侵犯北边,杀略多至万余人,汉连发军征讨戍边。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孝惠帝寝庙,皆无复修,通儒以为违古制。刑臣石显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余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余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余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畴、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二年,又罢雍五畦,郡国诸旧祀,凡六所。
译文与注释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攸。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
《易》上说:“上天显示征兆,显出吉凶,圣人就加以观察;黄河出现了图,雒水出现了书,圣人就加以效法。”刘歆认为处羲氏继承天命而称王,被授予《河图》,他加以仿效并把它们画了出来,就成了八卦;大禹治理洪水,被赐予《雒书》,他加以效法并进行陈述,就成了《洪范》。圣人遵行他们的思想并以他们的思想作为宝典。到了殷朝,箕子宫为父师,以它们为准则。周朝战胜殷朝后,由于箕子归顺,武王亲自谦逊地向他请教。所以经上说:“十三年,武王拜访箕子,武王就说道:‘啊,箕子!上天默默地安定天下百姓,帮助他们安居,我不知道天地人的常道和它们所在的次序。,箕子就说道:‘我听说在从前,鲧堵塞洪水,乱施五行,上天便发怒了,没有给他《洪范》九章,天地人常理的次序就混乱了。鲧被诛杀大禹便继承遣业,上天就赐给大禹《洪范》九章,天地人的常理就有次序了。”,造就是武王向箕子求教《雒书》,箕子答对他大禹得到《雒书》的意思。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乡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第一叫五行;第二叫羞用五事;第三叫农用八政;第四叫叶用五纪;第五叫建用皇极;第六叫艾用三德;第七叫明用稽疑;第八叫念用庶征;第九叫飨用五福,畏用六极。”这一共六十五字,都是《雒书》的本文,就是上天赐给大禹大法九章常事所表现的次序。他认为《河图》、《雒书》互相为经纬,八卦、九章互相作为表裹。从前殷朝道德衰退,文王就推演《周易》;周朝道德衰败后,孔子就撰写《春秋》。以《干》《坤》的阴阳作为法则,效法《洪范》的灾祸的征兆,天和人的规律就很明显了。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穀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促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促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汉朝兴起,承接秦朝毁灭学术之后,在汉景帝、汉武帝两朝,董仲舒研究《公羊春秋》,开始寻绎阴阳之理,为儒学家所推崇。在汉宣帝、汉元帝两朝之后,刘向研究《谷梁春秋》,占卜人的祸福,附会《洪范》中的说法,与董仲舒互不相同。到了刘向的儿子刘歆研究《左氏传》,他对《春秋》的解说也已经有所违背了;他们谈《五行传》,又很不相同了。于是我引用董仲舒的说法,辨别刘向、刘歆父子的不同,附上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辈所陈述的有关五行之事,止于王莽篡漠之时,记录十二朝,来与《春秋》相比附,写成此篇《五行志》。
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
经上说:“第一是五行。五行:一是水,二是火,三是木,四是金,五是土。水的自然之性是能向下润湿,火的自然之性是能向上燃烧,木的自然之性是可以曲可以直,金的自然之性是可以更改形状可以销熔冶铸,土的自然之性是可以在它上面耕种收获。”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传上说:“外出打猎不遵照规定的时间,饮酒吃饭的时候不行享献之礼,出征作战没有节制,侵占了耕种的时间,以及有邪恶阴谋,这样木就失去可曲可直之性。”
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沉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乃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解释说:木,代表东方。在《易经》上说,地上之木为《观卦》。对于君王之事而言,威严、仪表、音容笑貌也要讲求观瞻之效。所以走路时,有身上佩戴玉佩的法度,乘车时,有车马上悬挂金铃的礼节,出外打猎,有一年衹行三次的制度,饮食席宴有敬享呈献的礼节,征伐要有正当的理由。让老百姓服役要在合适的时间。致力于号召百姓发展农业生产,营求安定百姓。做到以上这些,木就可以得保其性了。如果外出打猎尽兴驰骋不回宫室,饮食沉湎于美味佳肴而不顾法度规矩,不考虑民力大兴徭役而侵占了人民耕作的时间,变换手法敲诈勒索伤害民财,这样就会使木失其本性了。于是工匠要做车轮却燥不圆,要做箭杆却矫不直,以及木头自己发生变化出现怪异,这就是木失去可曲可直之性的表现。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乔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岁晋有DBB3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属常雨也。
《春秋》载,鲁成公十六年“正月,下雨,有木冰”。刘歆认为这是上边的阳气不能下通,下边的阴气不能上达,所以形成雨,可是树木却变生了冰雪,这是因为雾气寒冷,使树木不能保持可曲可直之性了。刘向认为冰这东西是阴气太盛使水凝滞而成的。木属少阳,是显贵大臣公卿大夫的象征。如果这些人将有灾祸,阴气就要胁迫树木,树木先变寒,所以着雨就成冰了。当时叔孙乔如出奔齐国,公子偃被处死。还有一种说法是,这一年晋国扣留了季孙行父,又扣留了鲁成公,这是因有受人执擒之辱而生的怪异现象。也有人说,现在一些老年人把木冰叫做“木介”。介,就是钟甲。皑甲,这是战争的象征啊。这一年晋国有隔陵之战,楚王被射伤而失败。属于平常下雨。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以妻,则火不炎上。”
传上说:“废弃法律,放逐功臣,杀害太子,以妾为妻,火就不能上燃。”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適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解释说:火,代表南方,是发出光辉带来光明的事物。而对于君王来说,就是坐北面南,向着光明来治理天下。《书经》上说:“了解人就有智慧,从而能善于用人。”所以尧、舜选拔天下贤人让他们在朝为官,离弃四凶,把他们放逐草野。孔子说:“H积月累的暗中谗毁或流言蜚语的诉说都不让其流行得逞,这样就可以说是做到了光明正大。”对贤德君子与奸佞小人分别清楚,选官有序,遵循已有的章程,尊重功臣元勋,分别嫡庶,做到这样,火就能得保其性了。如果对道义不是全心信守,或是虚伪炫耀,使奸谗之人得逞,邪气压了正气,火就会丧失它的天性了。就会自上而下,以致狂焰四起,宗庙受灾,宫馆被烧,虽然兴师动众,也扑不灭,造就是火不上燃的表现。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破之于龙门。百姓伤者未廖,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海四邻,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春秋》载,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H,皇宫粮仓发生火灾”。董仲舒认为,先前四个国家一起征伐鲁国,在龙门一战大破鲁国。鲁国受伤的百姓没有痊愈,怨恨之气还没乎复,君臣们却都懈惰起来,对内怠于政事,对外受辱于四邻,他们不是能够守住宗庙社稷使之能够维持到天帝所给予的期限的人,所以天帝降灾于皇宫粮仓来告诫他们。刘向认为,皇宫的粮仓是国君的夫人和八妾舂米收藏以便奉献宗庙之享的所在,当时夫人有淫乱之丑行,挟藏叛逆之心,天帝的告诫似乎在说,夫人不可以再奉祀宗庙。鲁桓公不醒悟,还与夫人一起到齐国会见齐侯,夫人向齐侯说桓公的坏话,齐侯就杀死了桓公。刘歆认为,皇宫的粮仓是鲁国君主亲耕籍田所得以之奉献黍稷的地方,御廪被烧是对其废弃法度不遵礼制的报应。。
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適庶数更,故致大灾。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争,九月不得葬。《公羊传》曰,大灾,疫也。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国君,民之父母;夫妇,生化之本。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严公二十年“夏季,齐国大灾’刘向认为,齐桓公好色,听从女人之言,把妾当成正妻,嫡庶多次更改,所以造成大灾。齐桓公不醒悟,到他死的时候,太子与其他几个儿子都来争夺君位,遇、’九个月还没下葬。《公羊传》上说,大灾是一场疫病流行。董仲舒认为,鲁桓公的夫人到齐国与齐侯淫乱,齐桓公的姊妹没有出嫁的有七人。国君是庶民的父母;夫妇是生育繁衍之根本。本受到伤害末梢就会夭折死亡,所以这是天灾所给的报应。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穀梁》以为愍公宫也,以谥言之则若疏,故谓之西宫。刘向以为釐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若曰,去其卑而亲者,将害宗庙之正礼。董仲舒以为釐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之,故大之曰西宫也。《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东宫,太子所居。言宫,举区皆灾也。
僖公二十年“五月乙巳日,西宫遭灾”。《谷梁传》说是愍公所住的宫室,从谧号上说是显得疏远,所以称之为西宫。刘向认为,鲁僖公追立身份为妾的生母为夫人而入祭宗庙,所以天降灾于愍公旧居之宫,似乎是说,撤去这身份卑贱的人,她会影响正常的宗庙祭祀之礼。董仲舒认为鲁僖公聘楚国女人为夫人,以齐国女人为媵妾,齐国胁迫鲁僖公立齐女为夫人。西宫是较小的寝宫,为夫人所居住。似乎是说,妾怎么可以住在这个宫裹!这是诛罚逐去的意思。因为天降灾于此宫,所以夸大其名叫做西宫。《左氏传》认为西宫是国君所居。说是西宫,就知道必有东宫。柬宫是太子居住的。如果衹说宫而不加特指,那就是全部都遭灾了。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乐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臧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者,讲武之坐星。
宣公十六年“夏季,成周洛阳的宣榭着火”。榭是用来存放乐器的地方,宣是榭的名称。董仲舒、刘向认为,鲁宣公十五年时王札子杀了成周的召伯、毛伯二大夫,周天子没能诛杀王札子,从而引起这次火灾。天帝发出的告诫似乎是说,政令都不能行使,还存放这礼仪之用的乐器干什么?《左氏传》上说:“成周洛阳的宣榭着火,是人为造成的。凡是着火,人为烧起来的叫作火,由天而降的火叫作灾。”榭这种建筑,是讲习武艺的坐屋。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穀梁》以为宣宫,不言谥,恭也。刘向以为时鲁三桓子孙始执国政,宣公欲诛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孙归父如晋谋。未反,宣公死。三家谮归父于成公。成公父丧未葬,听谗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齐,故天灾宣宫,明不用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亲而亡礼,犹宣公杀子赤而立。亡礼而亲,天灾宣庙,欲示去三家也。董仲舒以为成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一曰,宣杀君而立,不当列于群祖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曰,新落成的宫室发生火灾”。《谷梁传》认为这座新宫是鲁宣公居住的,之所以不按谧号称作宣宫,是出自对宣公的恭敬。刘向认为,当时鲁国三桓的子孙开始把持国家的政权,鲁宣公想要除掉他们,担心不能成功,就派遣大夫公孙归父到晋国去谋划求助。公孙归父还没有返回,鲁宣公死了。三桓这三家就向鲁成公诬告公孙归父。鲁成公竟在父亲去世还没埋葬之际,听信谗言而驱逐了父亲的大臣,让他逃奔齐国。因此,天帝降火灾烧了宣公的宫室,象征成公不遵行父命的错误。一种说法是,出白鲁宣公的造三家是最亲的宗室却不遵行礼义,和当年鲁宣公杀了同父异母的兄弟即前太子赤,而得立为君一样,都是不遵礼义而又是亲人。天帝降灾烧毁宣公之庙,就是表示应该废黜这三家的意思。董仲舒认为,鲁成公为父服丧之期没有哀痛的心情,竟多次兴兵打仗,所以天帝降灾烧了他父亲的庙堂,揭示他有失为子之道,没能尊奉宗庙。还有一种说法是,这次火灾是在告诉人们,鲁宣公杀了国君而自立,本不应居于鲁国列祖列宗之位。
襄公九年“春,宋灾”。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出奔鲁。《左氏传》曰,宋灾,乐喜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輂,具绠缶,备水器,畜水潦,积土涂,缮守备,表火道,储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饬众官,各慎其职。晋侯闻之,问士弱曰:“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入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亡象,不可知也。”说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季秋,星入,则止火,以顺天时,救民疾。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曾孙,代阏伯后主火星。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乱君亡象,天不谴告,故不可必也。
襄公九年“春季,宋国发生了火灾”。刘向认为这是因为先前宋公听信了谗言,放逐了大夫华弱,使他投奔鲁国而引起的。《左氏传》上说:“宋国发生了火灾。当时乐喜为宋国的司空,他先派人在火还没有烧起时就做了各项灭火的准备:拆撤小的房子,不便拆的大屋子则涂上泥巴防火,摆列好盛土、装土的畚辈等工具,备齐汲水用的绳子、瓦罐,准备好盛水的大缸等容器,池塘蓄好水,堆积沙土,修缮防守设备,立好指明火来趋向的标志,调集常备的役夫,郊外村镇的农民,也命令他们赶赴火灾现场。还饬令各官,都要谨慎执行各自的职责。晋侯听说后,问他的大夫士弱说:“宋国发生了火灾,从这件事知道了天道,这是怎么回事?”士弱回答说:“古代的火正之官,有的配祭于心星,有的配祭于味星,分别是为了用火和禁止用火。这是因为味星是鹑火星,心星是大火星。陶唐氏即尧时的火正是关伯,他住在商丘,祭祀大火星,用大火星来做标志计算时节。后来相土沿用了这一做法,所以说商朝是以大火星为祭祀的主星。商朝人观察到他们所发生的灾祸或败亡的端倪或征兆都先从大火星的变化上表现出来。因此这样他们知道有天道。”晋侯说:“是必然有天道的显示吗?”回答说:“这还在于人道。如果国家动乱,天帝就不再显示天象,也就看不到了。”解释说:古代的火正,叫做火宫,掌管祭祀火星之事,执行有关用火防火的政令。暮春的晚上心星出现在东方,而味、七星、鸟首等星正在南方,造时可用火;到了晚秋季节,火星不见了,这时就不要用火了,这才能顺应天时,解救黎民的疾苦。帝医时代的火官是祝融,尧的时代火官是板伯,黎民百姓有赖于他们的恩德,所以他们死后被敬为火祖,配祭火星,所以说“有的配祭于心星,有的配祭于味星”。相土是商人始祖契的曾孙,代替板伯后来主持祭祀火星。宋国是商的后裔,世代相袭负责用火星进行占卜,所以能预见火灾的发生。贤德的君主看到天象的变化,能够以道治国来防止灾凶;昏乱的君主则看不到天象,天帝不会预先警告他,所以说不是什么时候都可预见天道的。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大子座,应火不炎上之罚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曰,宋国发生火灾”。董仲舒认为,鲁国伯姬嫁到宋国五年,宋恭公去世,伯姬幽居深宫守节三十多年,还为国家的祸乱忧伤,这样就积阴而生阳,所以发生了火灾。刘向认为这是先前宋公听信谗言而杀了太子痤,从而应了火不炎上的惩罚。
《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为?”说曰:火星出于周五月,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故火星出,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其象然也,又弃法律之占也。不书于经,时不告鲁也。
《左氏传》载,昭公六年“六月丙戌曰,郑国发生火灾”。在遣一年春三月,郑国人把刑法条款铸刻在鼎上。晋国大夫士文伯说:“火星出现在天空,郑国将要发生火灾了吧?当火星还没出现的时候,他们那裹就用火冶炼铸成了载有法律的器具,法设而下争,现在出现了火星的天象,不预示着火灾还会预示什么呢?”解释说:火星出现在周朝的五月,而郑国在三月起火冶炼铸造大鼎,刻上法律条文,作为民众遵守的约规,造就是寓刑之器、藏争之法。所以火星出现了,要与五行的火竞争,看哪个更明亮,发生了火灾。这一天象就是这个意思。他们又放弃丁关于法律的占卜。这件事情没载于《春秋经》,是因为当时郑国没有通告鲁国。
九年“夏四月,陈火”。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皆外事,不因其宫馆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左氏经》曰“陈灾”。《传》曰“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说曰:颛顼以水王,陈其族也。今兹岁在星纪,后五年在大梁。大梁,昴也。金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陈将复封”。楚之先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故曰“妃以五成”。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木以天三为土十牡,土以天五为水六牡,火以天上为金四牡,金以天九为木八牡。阳奇为牡,阴耦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于《易》,“坎”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盖取诸此也。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四周四十八岁,凡五及鹑火,五十二年而陈卒亡。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灭陈。
九年“夏季四月,陈国发生火灾”。董仲舒认为:陈国的夏征舒杀了他的国君,楚严王藉此事要为陈国讨伐贼寇,陈国打开国门以待楚军的到来,楚军来到之后就灭掉了陈国。陈国的臣子太毒太狠了,阴毒至极而生阳,从而造成火灾。刘向认为:是在此之前陈侯的弟弟公子招杀了陈国的太子偃师,这些都是郊祭之事,没有引起宫馆火灾,所以略而不记。昭公八年十月壬午曰,楚国出师减了陈国,《春秋经》不赞赏蛮族的楚国灭掉中原的陈国,所以虽然陈国已被灭,还是记为速国发生火灾。左氏所引的《春秋经》记为“陈灾”。《左氏传》说:“郑国大夫裨灶说:‘五年后,陈国将要再被封立为国,封立为国五十二年然后便灭亡。’大夫子产询问这其中的缘故,回答说:‘陈国是属水的国家。火是水的妃配,也正是楚国所主治。现在大火星出现,陈国发生火灾,这就意味着要驱逐楚国而建立陈国了。阴阳五行的配合都是以五这个数完成的,所以说是五年之后。岁星五年而到鹑火星,而以后陈国终于灭亡,楚国战胜而并吞陈国,那也是天道所定。”’解释说:颛顼因做水官而为王,陈国是其后裔。现在岁星在星纪,五年后在大梁。大梁即昴星,在金牛星座。金是水的宗本,水得其宗本而昌盛,所以说:“五年后陈国就要复国。”楚国先人祝融是火正,所以说火星“楚国所主治”。天用一生水,地用二生火,天用三生木,地用四生金,天用五生土。水、火、木、金、土这五位都用五相合,而由阴阳交换位次,所以说“配合都是用五这个数完成的”。然而水的大数就是六了,火的大数是七,木的大数是八,金的大数是九,土的大数是十。所以水以天一是火二的牡,木以天三是土十的牡,土以天五是水六的牡,火以天七是金四的牡,金以天九是木八的牡。阳奇即单数叫做牡,阴偶即双数叫做妃配。所以说“水是火的牡;火是水的妃”。在《易经》上,《坎位》为水,为次子,《离位》为火,为次女,可能就是由此而来的。从大梁星四年而到鹑火星,然后再经过四个周期共四十八年,加上开始的那一次,共五次到鹑火星,四加四十八共五十二年然后陈国终于灭亡。火盛水衰,所以说“天道所定”。后来鲁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日,楚国灭了陈国。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卫、郑,周同姓也。时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宋、卫、陈、郑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后三年,景王崩,王室乱,故天灾四国。天戒若曰,不救周,反从楚,废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昭公十八年“五月壬午曰,宋、卫、陈、郑四国发生火灾”。董仲舒认为这是预兆周王室要发生动乱,天下无人去救,所以火灾降及四国,寓言四方的过失。再者,宋、卫、陈、郑四之君都荒淫于享乐,不顾及国家的政事,与周王室同行。阳气失去节制就发生火灾,所以同一天遭灾。刘向认为,宋、陈二国,是古代王国的后裔。卫、郑两国是周王朝的同姓。当时周景王年纪老了,周大夫刘子和单子拥护周王的太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三位大夫则拥护周王的另一个儿子鼂。鼂是楚王的外甥。至于宋、卫、陈、郑四国也都对外依附楚国,没有尊崇周天子的心思。三年后,周景王驾崩,周王室大乱,所以天灾降于四国。天帝的警告似乎在说,不援救周王室,反而跟着蛮夷楚国,进行废黜太子,立庶子为周王,为害王室的活动,这分明是一起犯罪。
定公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先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于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诛季氏,又用其邪说,淫于女乐,而退孔子。天戒若曰,去高显而奢僭者。一曰,门阙,号令所由出也,今舍大圣而纵有罪,亡以出号令矣。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定公二年“五月,宫城的南门和两个阙楼遭到火灾”。董仲舒、刘向都认为这都是对那些过度奢侈僭越者的报应。在此之前,季氏驱逐了鲁昭公,鲁昭公死于外地。鲁定公即位,已然不诛罚季氏,反而信用季氏的邪恶的主意,沉湎于女乐,从而使孔子退避而离去。天帝的谴告似乎在说,除掉这些地位高贵显要但却奢侈僭越的人。一种说法是,门阙是发布号令的地方,现在舍弃伟大的圣人而放纵犯罪的人,没什么号令可发了。京房的《易传》说:“国君不向往道,由之而生的妖异就是火烧宗庙。”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宫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违礼者也。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B341之宫乎!”以为桓,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曰,祭祀鲁桓公、鲁僖公的两座宗庙被烧”。董仲舒、刘向都认为这两座庙不应当建立,因为这违反了礼制。当时鲁哀公又因为信用季氏的缘故不任用于L子。孔子在陈国听到鲁塱发生火灾的消息,就说:“大概被烧的是桓、僖二公的两座宗庙吧!”因为鲁桓公本是季氏的直系之祖,鲁僖公则是让季氏做世代承袭卿大夫的国君。
四年“六月辛丑,毫社灾”。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天戒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灾,屡于定、哀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将以亡国,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自然象也。
四年“六月辛丑曰,亳社发生火灾”。董仲舒、刘向认为,亳社就是已亡之国即星适的社庙,立这一社庙本来是为了使当世国君经常以亡殷为鉴,小心谨慎治理国家。天帝降灾的告诫似乎在说,国家就有危机将亡了,不必再以此社庙为借鉴了。《春秋经》上所记的火灾,多次发生在鲁定公、鲁哀公两朝之间,这是因为当时国君不任用圣人而放纵骄横之臣,将因此导致亡国,他们太糊涂了。有一种说法是,天帝降生孔子于世上,不是为了拯救鲁定公、鲁哀公,一般地说,不遵礼制治国不清明,就会有火灾的报应,这是自然而然的天意之象。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刘向以为,是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谗口以害赵王。王不寤焉,卒见幽杀。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曰,趟国的丛台发生火灾。刘向认为,当时吕氏的女儿做了赵王的王后,因嫉妒赵王对其他王妃的宠爱,要向高后进奏谗言来陷害赵王。趟王没有醒悟,后来终于被高后囚禁杀害。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是岁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其乙亥,凌室灾。明日,织室灾。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廪同义。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其后,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子弘为少帝。赖大臣共诛诸吕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曰,未央宫的藏冰屋子发生火灾,丙子日,织作室也发生火灾。刘向认为,惠帝元年吕太后杀了赵王刘如意,残刑戮死趟王的母亲戚夫人。当年即四年十月壬寅曰,太后册立惠帝姐姐鲁元公主的女儿为皇后。当月乙亥曰,藏冰的屋子起火,第二天,织作室又起火。藏冰之室是用以供养饮食的地方,织作之室是用以制作供奉宗庙所需衣服的地方,遣两处与《春秋经》所说的皇宫的粮仓的性质相同。天帝的谴告似乎是说,皇后失去供奉宗庙的应有品德,将会失去后人的祭祀。此后,这位皇后没有儿子,后宫美人生有男孩,太后就让皇后把这个男孩说成是自己生的儿子,然后杀了男孩的母亲。惠帝驾崩,被立为嗣子的男孩即位,知道亲母被害之事而发怨愤之言,太后就把他废掉,另立实为吕氏之子的刘弘为少帝。吕太后死后,仰仗各元勋大臣之力一起诛灭了吕氏各王侯,立了孝文帝。吕太后所立的这位惠帝之后终被囚禁废黜。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思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汉孝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日,未央宫束阙楼的叫做罘思的花格屏墙发生火灾。刘向认为,东阙是用以会见诸侯的大门,罘思在门的外边,是诸侯的象征。汉朝建立后,大封诸侯王,各王都有数十座城池相连属。孝文帝即位后,买谊等人认为这种情况是违反古代封建制度的,一定会引起叛乱。在这之前,济北、淮南两王都阴谋叛乱,此后吴楚等七国举兵造**,终于被诛灭。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孝景帝中元五年八月己酉曰,未央宫束阙楼发生火灾。在此之前,栗太子被废黜,贬为临江王,又因为犯罪被征召到中尉听审,因而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因为不附和皇帝的旨意,以有病为由免去官职,两年后被收禁下狱而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两观、桓、釐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汉孝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H,辽东的高庙发生火灾。四月壬子H,高园的便殿着火。董仲舒对答武帝说:“《春秋经》的意义在于举以往的事例来明示未来之事。所以对天下各种事物,要比照《春秋经》中所举的与之同类的事例,精心观察细微处寓存的含意,触类旁通地了解其中的道理,这样,天地间的变化,国家的各种事情,便可一览无余,全都明白了。考查《春秋经》,鲁定公、鲁哀公的时候,季氏的恶势力已经形成,而孔子的圣德之光正盛。用强盛的圣德来克服而替代形成的恶势力,虽然当时季孙氏的权势重,鲁君的权势轻,从形势上看也是可能的。所以定公二年五月两阙楼发生火灾。两阙楼是僭越礼制之物,天帝降灾烧掉它们,似乎在说,僭违礼制之臣可以除掉。罪证已出现了,然后又告诉可以除掉,造就是天意。鲁定公没有醒悟过来。到了鲁哀公三年五月,桓宫、僖宫毁于火灾。这两起火灾性质相同,所要说明的意思一样,似乎是说烧掉显贵除掉不义之徒。鲁哀公未能觉察,所以四年六月亳社遭受火灾。两阙楼,桓公、僖公两庙、亳社,这四个建筑都不应当建立或留存,这几次火灾,天帝都是以烧掉不应当存立的东西来启示鲁君,让他除掉乱臣而任用圣人。季氏乱政无道已很久了,在此之前天帝不降灾的原因,是鲁国还没有贤圣之臣,虽然想除掉季孙,而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办到,鲁昭公就是这样。到了定公、哀公之时才出现天灾,是因为这时可以办到了。不到适当的时候不出现,这止是天道的体现。今天高庙不应当建在辽东,高园的便殿不应当建在陵墓的旁边,按礼制说也不应当建立,与春秋鲁国时因火灾而毁的那些建筑一样。辽东高庙与高园便殿不应建寺本来是很久的事了,到了陛下在位时天才降灾的原因,大概也是到了可以应天道而行的时候了。过去,秦朝承受了衰亡之周朝的破败,而没有消化革除;汉朝承受了丧亡之秦的破败,也没有加以转化。若说继周、秦两朝破败之后,承受了他们的遗留影响,也接受了他们的积弊麻烦,太难治理了。又加上遣么多兄弟亲戚诸王,骨肉相连之亲,其中骄横张扬、奢侈僭越、无法无天者很多,正是所谓积重难返的时候。陛下正当天下的重大破败之后,又赶上本朝亲贵骄横、积重难返之时,实在是太让人忧虑了。所以天降火灾,似乎在告诉陛下:‘现在这个时候,面临天下的破败又加上本朝积累下的各种难题,非以大刀阔斧和大公无私的魄力来整顿不可。先挑选宗室诸王、皇亲国戚在诸侯中行为最不正当、最不安分的,不留情面地除掉,就像我烧辽东高庙这样就可以了;再看在朝廷中是哪些亲近之臣,在一旁地位显贵而为人不正,也毫不留情地诛而灭之,像我烧掉高园的便殿这样,就可以了。’如此这般,在外地行为不正的,就是贵如高庙这样神圣不可侵犯的,都可降灾而烧掉,还用说那些诸侯王吗!在朝中行为不正的,就是显贵如高园便殿这般,都可降灾烧掉,何况对一般大臣!造就是天帝的意志啊。外有犯罪的诸侯,就降灾于外;内有犯罪之臣。就降灾于内。罪重烧得狠,罪轻就烧得轻一些。遵承天帝之意就是这样。”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与帝舅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逆言。其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皆数犯法,或至夷灭人家,药杀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谋反。胶东、江都王皆知其谋,阴治兵弩,欲以应之。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时田分已死,不及诛。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在建元六年的两次火灾之前,淮南王刘安入朝,开始跟漠武帝的舅舅即太尉武安侯田蚣有叛逆之言。火灾之后胶西于王、趟敬肃王、常山宪王都多次犯法,有的甚至杀人全家,用药毒死二千石这样的地方长官,接着,淮南王、衡山王就阴谋造**了。胶束王、江都王都参与这一谋划,暗中准备兵弩武器,准备起兵响应。到元朔六年,才被发觉而伏法处死。这时田蚣已经死了,不能再处死法办。汉武帝想起了董仲舒先前讲的那番话,于是就派董仲舒的学生吕步舒用严刑峻法查办淮南王谋反案,依《春秋》大义在外地独自断案判决,不用请示朝廷。后来还朝奏报,汉武帝一概加以肯定。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日。后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日,未央宫的柏梁台发生火灾。先前,大风刮坏了那裹的屋子,夏侯始昌预先说出将要遭灾的日子。灾后发生了江充以巫蛊案陷害卫太子之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太守刘屈氂为丞相。后月,巫蛊事兴,帝女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子太仆敬声、平阳侯曹宗等皆下狱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蛊太子宫,太子与母皇后议,恐不能自明,乃杀充,举兵与丞相刘屈氂战,死者数万人,太子败走,至湖自杀。明年,屈氂复坐祝诅要斩,妻枭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铁官铸铁,铁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十,一炉中销铁散如流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号五侯。元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秉政。后二年,丞相王商与凤有隙,凤谮之,免官,自杀。明年,京兆尹王章讼商忠直,言凤颛权,凤诬章以大逆罪,下狱死。妻子徙合浦。后许皇后坐巫蛊废,而赵飞燕为皇后,妹为昭仪,贼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仪皆伏辜。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
征和二年春天,涿郡铁官铸铁的时候,铁熔化,都飞上天,这是火发生变异造成的。这年三月,涿郡太守刘屈厘做了丞相。一个月后,巫蛊案发起,漠武帝的女儿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公孙贺之子太仆公孙敬声、平阳侯曹宗等人都被下狱而死。七月,汉武帝任命的办案专使江充在太子宫掘寻蛊物,太子与其母卫皇后商议,害怕不能说明自己是无罪而受诬陷,就杀了江充,发兵与丞相刘屈厘对战,死了好几万人,后来太子失败而逃走,逃到湖县后自杀。第二年,刘屈厘又因犯诅咒之罪而被腰斩,妻子也被砍头。漠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郡铁官铸铁时,铁下不来,炉子发出隆隆如雷的声音,又像有人擂鼓一样,十三个铸工都被吓跑了。声音停止以后,铸工回来往地上一看,发现地面下陷了好几尺,炉子一分为十,一座炉子裹的铁熔化飞散像流星一样,都上了天,与征和二年的景象相同。这年夏天,汉成帝的五个舅舅都封为列侯,号称五侯。大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执掌朝政。两年后,丞相王商与王凤发生矛盾,王凤诬告王商,王商被免职,后来自杀。第二年,京兆尹王章上告说王商忠厚正直王凤专权霸道。王凤就以大逆之罪将王章下狱处死,妻子儿女流放合浦。来许皇后因巫蛊罪被废黜,于是赵飞燕做了皇后,她的妹妹被封为昭仪,她杀害了皇子,汉成帝因而绝嗣无后。皇后、昭仪两姐妹都伏法处死。一种说法是,铁飞上天应属于金不从革即失去可熔可铸之性。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于汉,为谗贼,谋逆乱。南门者,通汉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来,为奸谗于汉,绝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发生火灾。刘向认为,当时燕王正派邪臣奸细勾结朝廷大臣,进谗言施诡计,谋划叛乱。燕城南门是通往漠长安之道。天帝发出告诫似乎在说:“邪臣来来往往,对朝廷施行谗言挑拨,这是死路一条。”燕王没醒悟,终于因罪伏法。
元凤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刘向认为,孝文,太宗之君,与成周宣榭火同义。先是,皇后父车骑将军上官安、安父左将军桀谋为逆,大将军霍光诛之。皇后以光外孙,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后有子,因上待疾医言,禁内后宫皆不得进,唯皇后颛寝。皇后年六岁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绝继嗣。光执朝政,犹周公之摄也。是岁正月,上加元服,通《诗》、《尚书》,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归政,将为国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灾见。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犹摄政,骄溢过制,至妻显杀许皇后,光闻而不讨,后遂诛灭。
元凤四年五月丁丑曰,漠孝文帝庙的正殿发生火灾。刘向认为,孝文帝是汉朝第二代皇帝即太宗之君,所以这次火灾与西周成王时宣榭着火意思相同。在此之前,皇后的父亲车骑将军上官安、上官安的父亲左将军上官桀父子阴谋叛逆,大将军霍光把他们杀了。皇后因为是霍光的外孙女,又年纪小没参与这事,所以还照旧做皇后。霍光为让皇后生儿子,就上奏御医嘱咐之言:皇帝的居室,嫔妃们都不得进入,祇由皇后专房伴寝。皇后是年仅六岁时册立的,做了十三年皇后,昭帝就驾崩了。于是就断绝了继嗣。霍光执掌朝政,犹如西周时周公的摄政。元凤四年的正月,昭帝加冠。这时皇帝已通晓《诗经》、《尚书》,天性聪明。霍光没有周公那般仁德,执政九年,时间却长于周公,昭帝既已加冠而成年了却还不归政,造就要有害于国家。所以,正月皇帝加冠,五月就发生了火灾。古代宗庙都建在城内,孝文帝庙是最先建在城外的,这次火烧文帝庙正殿,天帝的告诫似乎在说,“除掉尊贵而不正直的人。”宣帝即位之后,霍光依然把持朝政,骄横而不遵守制度,到后来他的妻子显杀了许皇后,霍光知道了也不申讨法办,最后落得诛罚灭族。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庙灾。甲辰,孝文庙灾。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击堪辅政,为佞臣石显、许章等所谮,望之自杀,堪废黜。明年,白鹤馆灾。园中五里驰逐走马之馆,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将害忠良。后章坐走马上林下烽驰逐。免官。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曰,中山太上皇庙发生火灾。甲辰日,孝文帝庙发生火灾。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末日,孝武园的白鹤馆发生火灾。刘向认为,在此之前,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周堪辅佐朝政,被奸佞之臣石显、许章等人诋毁诬陷,萧望之自杀,周堪被废黜。第二年,白鹤馆发生火灾。园中那周围五里供人驰骋追逐跑马游玩的离宫别馆,本不应当建在祖宗陵墓所在之地。天帝的警告似乎在说:“除掉这些显贵亲近衹知逸游玩乐行为不汇的臣子,他们将会陷害忠良。”后来许章因犯在上林苑跑马举火追逐射猎之罪,被免宫。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刘向以为,先是上复征用周堪为光禄勋,及堪弟子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复谮毁之,皆出外迁。是岁,上复征堪领尚书,猛给事中,石显等终欲害之。园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象也。孝宣,亲而贵;阙,法令所从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亲而贵者必为国害。后堪希得进见,因显言事,事决显口。堪病不能言。显诬告张猛,自杀于公车。成帝即位,显卒伏辜。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曰,孝宣帝杜陵园束阙楼的南面发生火灾。刘向认为,在此之前元帝再次征召任命周堪为光禄勋,并任命周堪的学生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人又诋毁陷害,于是都被调离外迁。造一年,皇帝又征召周堪任尚书,张猛马给事中,而石显等人始终要陷害他俩。陵园小于朝廷,阙楼在司马门裹面,应是宦官石显的象征。孝宣帝,亲而尊贵;阙楼是宣布法令的地方。天帝的警告似乎在说:“违背法令,宦官受宠而显贵,必将成为国家的祸害。”后来周堪很少能进见皇帝,祇能通过石显上奏,朝政取决于石显之1:1。周堪患病喑哑不能说话。石显诬告张猛,张猛在公车内自杀。汉成帝即位后,石显终于被正法。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是时,大将军王凤颛权擅朝,甚于田分,将害国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见象也。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日,皇考庙发生火灾。当初,宣帝作为昭帝的后嗣却给他的亲生父亲立庙,不符合礼制。此时大将军王凤专权独揽朝政,专横超过往日的田蚣,这将危害国家。所以天帝在元年正月降灾警告。后来情况曰益严重,五个大司马世代掌权,朝政也就失去正道。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北阙灾。十一月甲寅,许皇后废。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曰,孝景庙的北阙楼发生火灾。这年十一月甲寅日,许皇后被废黜。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灾。戊午,戾后园南阙灾。是时,赵飞燕大幸,许后既废,上将立之,故天见象于凌室,与惠帝四年同应。戾后,卫太子妾,遭巫蛊之祸,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礼不正。又戾后起于微贱,与赵氏同应。天戒若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其六月丙寅,赵皇后遂立,姊妹骄妒,贼害皇子,卒皆受诛。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曰,大官令丞的冰室发生火灾。戊午曰,戾后园的南阙楼发生火灾。当时,趟飞燕大受宠爱,许皇后既然已被废黜,汉成帝将要立她为后,所以天帝将征兆降灾于冰室,这与汉惠帝四年那次冰室之灾相对应。戾后是卫太子的妾,武帝时遭受巫蛊案那场大祸而身亡,宣帝即位后,追加尊号为戾后,不合礼制。再者,戾后出身卑贱,与赵飞燕相同。天帝的告诫似乎是说:“身世卑贱而无品德的人不可以奉祀宗庙。将使祭祀之人因此断绝,要有凶恶大祸发生了。”这年六月丙寅曰,这位趟皇后就被册立了,赵氏姐妹二人骄横妒嫉,杀死皇子,后来终于因罪被处死。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园东阙南方灾。长乐宫,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宫,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园也。是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举宗居位,充塞朝廷,两宫亲属将害国家,故天象仍见。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阳侯根代为大司马秉政。后四年,根乞骸骨,荐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国焉。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日,长乐宫的临华殿和未央宫的束司马门发生火灾。六月甲午Et,孝文霸陵园束阙楼的南面遭受火灾。长乐宫是成帝的母亲王太后所居住的地方。未央宫是成帝所住的地方。霸陵是太宗孝文帝盛美大德的陵园。当时王太后的三个弟弟相继执掌朝政,整个王氏宗族都占据了官位,充塞朝廷,王太后、趟皇后这两宫的亲属将危害国家,所以天象一再出现。第二年,成都侯王商去世,他的弟弟曲阳侯王根代替他当大司马执掌朝政。四年后,王根告老回家,推荐他哥哥的儿子新都侯王莽代替自己,于是汉朝便覆灭于王莽之手。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宫鸿宁殿灾,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时,傅太后欲与成帝母等号齐尊,大臣孔光、师丹等执政,以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称尊号。后三年,帝崩,傅氏诛灭。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曰,桂宫之鸿宁殿遭受火灾,那是哀帝的祖母傅太后所住的地方。当时,傅太后要与成帝的母亲等号齐尊,大臣孔光、师丹等人执掌朝政,认为不可以这样,太后都免去官爵等级,就称尊号。三年后,哀帝去世,傅氏被诛灭。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庙殿门灾尽。高皇帝庙在长安城中,后以叔孙通讥复道,故复起原庙于渭北,非正也。是时,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临朝,委任王莽,将篡绝汉,堕高祖宗庙,故天象见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摄,因以篡国,后卒夷灭。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曰,高皇帝以前宫庙的殿门受灾烧光。高皇帝庙在长安城中,后来因为叔孙通讥谏漠惠帝在通往庙的道路上架设复道,所以再建一庙在渭水之北,不是正庙。这时平帝年幼,成帝之母王太后临朝听政,朝政委任王莽掌管,王太后要篡位汉朝,毁掉高祖宗庙,所以天帝降示灾象。这年冬天,平帝驾崩。第二年,王莽临朝摄政,就此而篡国,后来终于灭亡。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传上说:“修建宫室,装饰台榭,耽好淫乱,犯颜亲戚,慢待父兄,农业就会受到灾害。”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孰,是为稼穑不成。
解释说:土,居天地之中央,是生长万物的根本。对于帝王来说,就是要修治宫内之事。宫室、夫妇、亲属,也是生育抚养之所必需。古代的天子诸侯,其宫庙的大小、高低都有礼制规定,王后夫人、姬妾的多少和选取、放归有一定的制度限制,九族中的亲疏长幼也都有秩有序。孔子说:“在礼仪上,与其弄得铺张奢侈,不如节俭为好。”所以大禹住狭窄简陋的宫室,周文王以礼对待正妻,造就是圣人之所以能够昭明教化的缘故啊!能做到这样,就能使土得其性了。反之,如果奢侈淫乱、骄横傲慢,那就导致土失其性。就是没有水旱之灾,草木、庄稼也长不好,造就是农事无成。
严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麦禾。”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刘向以为,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春秋经》载,鲁严公二十八年“冬天,麦苗大量死掉”。董仲舒认为,严公夫人哀姜荒淫秽乱,逆犯了阴气,因而发大水淹死了麦苗。刘向则认为,如有水旱之灾白应记载,没有记载水旱灾情而衹说“麦苗大量死掉”,应是土气不保,而造成农业歉收。当时,夫人哀姜跟两个小叔子淫乱,男女无戒,又在饥荒严重之际,一年之内竟三次修筑台榭,因此导致农事无成,正是所谓对修饰台榭、沉于淫乱的惩罚。鲁严公终不改悔醒悟,四年后死去,祸殃连及两代,造就是奢侈淫乱所造成的祸患。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传上说:“黩武好战,不顾百姓,整饰城防,侵入边境,就会造成金属失性冶铸不成。”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如此则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解释说:金代表西方,万物成熟之后,出现了肃杀之气。所以立秋而见鹰击长空,秋分而有薄霜降下。这时节国家的事情,就是率军出师,举战旗、执斧铁,大誓官兵,高亢威武,以此征伐叛逆镇压暴乱。《诗经》上说:“虔虔威武,牢执大斧;如火烈烈,势不可阻。”又说:“收集枪矛,弓箭入韬。”动静行止,适时有当,“甘冒危难,民不怕死。”如能做到这样,就能使金得其性了。反之,如果好大喜功狂妄无忌,一切为了树立威风战胜别人,不以人民性命为重,就会导致金失其性了。工匠冶铸金铁,就会出现金铁凝滞如冰、坚硬不能加工的情况,往往造不成所需的刀剑或器具,甚至还有怪异之物出现,造就是金属失性,冶铸不成。
《左氏传》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晋平公问于师旷,对曰:“石不能言,神或冯焉。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怨讟并兴,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B055祁之宫。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刘歆以为金石同类,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左氏传》上说,“在昭公八年春天,晋国有石头说话”。晋平公就此事询问大夫师旷,师旷回答说:“石头不能说话,可能是神灵藉石而言。劳作之事不合时宜,怨恨不满之情在民众中沸腾,造就会有不能说话的东西说话。现在宫室修得追么高大华丽,民力耗尽,怨声四起,民不聊生,石头说出话来不也正好吗!”当时晋侯正修筑魇祁之宫。叔向说:“君子师旷所言,可信而有验证。”刘歆认为金与石是同类之物,石头说话和金不能冶铸一样,都是失去了本来的性质。刘向则认为石头以白为主色,石头说话应属于白色凶兆。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余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浸文。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余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余,皆逾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余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雕尽”,传云“轻百姓”者也。虒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汉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It,天水冀县的南山有大石头呜叫,声音隆隆如雷,遇了一会儿不叫了,又听到在平襄方圆二百四十里的地区,野鹦齐鸣。发声那块巨石长一丈三尺,宽厚与长度大致相等,一侧附着山崖的半腰,离地面约二百余丈,民间习惯于叫它“石鼓”。石鼓一叫,就要打仗了。这一年,广汉县身戴缭铐的囚徒谋划攻下牢狱,犯死罪的郑躬等人,盗出武库中的兵器,抢劫官民,穿上锦绣服装,自称山君,党羽越来越多。第二年冬天,才伏法处死。自动投降的三千多人。四年后,尉氏县的樊并等人谋反,杀死了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县在逃的犯人苏令等党羽数百人盗得武库裹的兵器,骚扰经历了四十多个郡县,都是到第二年才伏法被处死。那时候正动工修建昌陵,民工数万人,搬迁各郡县的官民五千多户来奉祀陵邑。修建了五年没有修成,才停止建昌陵,让搬迁来的民户回原籍。石头呜叫,与春秋时候晋国石头说话所应相同,就是师旷所说的“民力耗尽”,传上所说的“不顾百姓”啊。履祁离宫离绛都四十里,昌陵也在郊野,占卜时都与城郭一样。城郭属金,宗庙属土,衹不过有内外之别罢了。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传上说:“简慢宗庙之礼,不祈祷神祠,废弃祭祀,违逆天时,就会水不润下。”
说曰:水,北方,终臧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琪臧,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开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记不宗事。慎其齐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谡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叔草。”
解释说:水代表北方,是最终收藏万物之所。就人的生死之道而言,生命终结之后就要把形骸埋藏起来,而精神则放逸超脱,圣人为此就创造了宗庙用以收殓游荡的魂魄之气,以便让后人在春秋时节祭祀先人,成全孝亲之道。天子即位,必须郊祀天地,祈祷神衹,望祭山,招唤百神来享,一切无不恭敬行事。谨慎小心地净身斋戒,做到严肃虔诚,让鬼神好好享用,这样就可以多多得到神灵降福相助。这就是圣王恭顺奉事阴气,和谐神与人的关系所采取的做法。至于当国君的发号施令,也要遵循天时。一年十二个月都能做到顺应节气,就能阴阳调和而善始善终。这样就能使水得其性了。如果不敬鬼神,政令与天时相背,则水失其性。那样,黑水暴发,江河泛滥,冲坏城乡,淹死人民,以及淫雨连绵,伤害庄稼,这就是水不润下。京房《易传》上说:“专权纵欲,诛罚无理,要引发水灾。水灾就是下大雨淹死人,以及降寒霜、刮大风、天色昏黄。饥荒之年不减膳节约,那就是过于奢侈,也是引发水灾,水大淹死人的原因。天子使有道德的人受压抑而得不到重用,这就是所说的傲慢无知,引发的天灾也是水灾,江河泛滥淹死人,大水过后田地多生害虫。专兴大狱不知停止,造就是执迷不悟,就要水寒杀人。追杀不懈,此为无道,这样造成的水灾就是五谷不收。对于大败之敌穷追不懈,就是所谓全阴。懈,就是舍弃不追。为天下之君的人,对于大败之敌,衹杀其首恶罪魁,而赦免其部众,否则就遍含阴气,大水就流入国邑城乡,天降寒霜冻死庄稼。”
桓公元年“秋炁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赂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仍交兵结仇,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复大水。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隐气盛,桓不寤,卒弑死。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废祭祀之罚也。
桓公元年“秋季,大水”。董仲舒、刘向认为,当时鲁桓公杀死了他的哥哥鲁隐公,臣民们哀痛隐公而鄙视桓公之所为。水灾由此引发。后来,宋国的华父督犯上杀死了其国君,诸侯各国聚会,要讨伐宋国,鲁桓公接受了宋国的贿赂而撤回军队,然后又背弃宋国。诸侯各国因此而征伐鲁国,于是交战不休结成仇怨,死尸遍地血流成河,百姓更加怨愤,所以十三年夏天又发了一次大水。有一种说法是,因为桓公的夫人文姜骄横淫荡,要杀死桓公,阴气太盛。鲁桓公不醒悟,终于被弑身亡。刘歆则认为,这是因为鲁桓公把在成周的有周公庙的许田换给了郑国,不再祭祀周公,废弃了祭祀之礼而受的惩罚。
严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文姜与兄齐襄公淫,共杀桓公,严释父仇,复取齐女,未入,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之应也。
鲁严公七年“秋季,发大水,麦苗淹死”。董仲舒、刘向认为,鲁严公的母亲文姜与她的哥哥齐襄公淫乱通奸,一起杀害了鲁桓公。可是,鲁严公不顾杀父之仇,又娶了齐国的女人。没娶,先与之交媾,一年之后再嫁,严公远迎于道上。如此违礼淫乱之行,引起臣民的鄙视。水灾就是对这些丑事的反应。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刘向以为时宋愍公骄慢,睹灾不改,明年与其臣宋万博戏,妇人在侧,矜而骂万,万杀公之应。
十一年“秋季,宋国发大水”。董仲舒认为,当时鲁、宋两国连年进行乘丘之战与郡之战,百姓忧愁怨愤,阴气过盛,故而导致鲁、宋两国都闸大水。刘向则认为,当时宋愍公骄横傲慢,看到了天灾的警示还不改悔,第二年与他的大臣宋万作博弈的游戏时,有妇人在一旁,宋愍公因矜持面子而戏骂口出不逊的宋万,宋万怒而杀了愍公,是这件事与水灾相应。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也。刘向以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妇见,用币,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贱之,故是岁、明年仍大水。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简宗庙之罚也。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认为,这是夫人哀姜淫乱不守妇道,阴气过盛所致。刘向认为,哀姜刚刚嫁到鲁国,鲁严公让宗室大夫的夫人拜见,拜见时用玉帛为拜见的礼物,不合礼制,后来哀姜又与两个小叔子淫乱通奸,严公不能禁止。臣下鄙视这种丑行,所以当年和第二年连续发大水为灾。刘歆则认为,在此之前鲁严公装饰宗庙,雕椽画柱、丹朱上色,以此向夫人夸示炫耀,而对宗庙之礼却简慢不敬,因此受到天帝的惩罚发了大水。
宣公十年“秋,大水,饥”。董仲舒以为,时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刘向以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刘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齐。邾子玃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臣下惧齐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宣公十年“秋季大水,发生饥荒”。董仲舒认为,这是当时鲁国频频征伐邾国,夺取都邑,同时也遭到反击报复,于是兵祸连接不断,百姓们忧愁怨愤所致。刘向认为,是鲁宣公杀死子赤而自立为君。子赤是齐国姜氏之女所生,所以害怕齐国问罪,就把济西的田地送给了齐国。邾子攫且也是齐国女子所生,现在宣公同邾国打仗,臣民们都担心齐国强大,会惩罚鲁国对邾国的危害,为此都鄙视或不满宣公的行事不正当。这才是引发大水的原因。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师,明年复城郓以强私家,仲孙蔑、叔孙侨和颛会宋、晋,阴胜阳。
成公五年“秋季,大水”。董仲舒、刘向认为,当时成公尚在幼弱之年,朝政由大夫执掌,在此之前,曾一年两次用兵打仗,第二年又修建郫城增强私人的势力,仲孙蔑、叔孙侨如二人擅自与宋、晋两国盟会,如此阴气胜过阳气,从而导致了大水。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先是一年齐伐晋,襄使大夫帅师救晋,后又侵齐,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刘向以为,先是襄慢邻国,是以邾伐其南,齐伐其北,莒伐其东,百姓骚动,后又仍犯强齐也。大水,饥,谷不成,其灾甚也。
襄公二十四年“秋季,大水”。董仲舒认为,在此前一年,齐国征伐晋国,鲁襄公派大夫率领军队去救晋国,后来又侵犯齐国,自己国小兵力弱,却多次与强国为敌。百姓为此忧愁怨愤,阴气太盛而有这次水灾。刘向则认为,在这之前,鲁襄公欺慢邻国,因此引起邾国从南面打来,齐国从北面打来,莒国从束面打来。鲁国百姓骚动不安。可是后来又多次侵犯强大的齐国,造就引发了大水。大水淹没庄稼,一片饥荒,五谷不收,灾情很严重。
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余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余家,汝水流八百余家。八年夏,汉中、南郡水复出,流六千余家。南阳沔水流万余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高后三年夏季,汉中、南郡发大水,淹没四千多家。四年秋天,河南发大水,伊、雒两河泛滥,淹没一千六百多家,汝水泛滥,淹没八百多家。八年夏季,汉中、南郡又发大水,淹没六千多家。南阳沔水泛滥,淹了一万多家。当时女主吕氏独裁朝政,吕家诸子都封丫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余家。汉水出,坏民室八千余所,杀三百余人。先是,赵人新垣平以望气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上帝。岁余惧诛,谋为逆,发觉,要斩,夷三族。是时,比再遣公主配单于,赂遗甚厚,匈奴愈骄,侵犯北边,杀略多至万余人,汉连发军征讨戍边。
汉文帝后三年秋天,下大雨,昼夜不停一连下了三十五天。蓝田山洪暴发,冲毁九百多家。汉水泛滥,冲毁民房八千多所,死三百多人。在此之前,趟地人新垣干靠会看云气知风水受到皇帝的宠幸,就为汉文帝在渭水北边建立五帝庙,想要周鼎再现,需在夏季四月,举行郊祀拜见天帝。进行了一年多,骗局败露,害怕被处死,就阴谋叛乱,被发觉后腰斩而死,夷灭三族。当时,还接连几次遣送公主嫁给匈奴单于,赠送的礼物也很丰厚,而匈奴越来越骄横,经常侵犯北部边境,杀掳多至一万多人,汉朝为此连续发兵征讨匈奴保卫边境。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孝惠帝寝庙,皆无复修,通儒以为违古制。刑臣石显用事。
汉元帝永光五年夏季及秋季,都发生大水灾。颖川、汝南、淮阳、庐江下大雨,毁坏城乡民舍,大水淹死很多人。在这前一年有关官员奏请取消各郡国的宗庙,这一年又规定了更换和废除的宗庙,撤销了太上皇和孝惠帝的寝庙,都不再修复,博通儒学的先生认为这样做违背古代礼制。宦官石显任事掌权。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余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余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余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畴、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二年,又罢雍五畦,郡国诸旧祀,凡六所。
成帝建始三年夏天,大水,长安地区的京兆、冯翊、扶风三辅之地连下大雨三十多天,各郡县与封国下了十九天,山洪暴发,共淹死四千多人,冲坏官衙民舍八万三千多所。建始元年,有关官员奏请把甘泉的泰时与河东的后土两庙分别搬迁到长安城的南、北郊。建始二年,又撤销了雍地的五时庙以及地方郡国的各个旧有祀所,共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