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尚节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而不为章句。学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因为执勤,不懈朝夕。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悉还其豕。鸿不受而去。
(选自南宋·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三》
译文及注释
梁鸿虽然家庭贫困,然而他推崇礼节,广泛阅读(书本),没有不通晓的(事情)。并且他不死记硬背章句。读完书,就到上林苑放猪,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蔓延到别人的房屋。梁鸿就寻访被烧到的人家,问他损失的财物,用自己全部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还认为得到的补偿很少,梁鸿说:“我没有别的财富,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鸿)于是勤奋做工,从早到晚从不松懈。邻家老人们见梁鸿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同责备批评那家主人,并且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开始敬佩梁鸿,把猪还给他,梁鸿没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乡 。
而:表顺连,不译。尚:崇尚、推崇。览:阅览。通:通晓。延:蔓延。不为章句:为,著述;不死记硬背一章一句。毕:此指读书结束。上林苑:古宫苑,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其主:其,其中。犹:还。牧:放养牲畜。舍:房屋,住所。去:离开。恒:平常,普通。责让:责备批评。豕:猪。偿:偿还。许:允许,同意。他:别的。因:于是。见:看见。还:归还。执勤:执守做工。懈:松懈。耆老:老人,耆,老。曾误遗火: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愿以身居作: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悉推豕偿之:了解后把自己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称鸿长者: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梁鸿虽然家庭贫困,然而他推崇礼节,广泛阅读(书本),没有不通晓的(事情)。并且他不死记硬背章句。读完书,就到上林苑放猪,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蔓延到别人的房屋。梁鸿就寻访被烧到的人家,问他损失的财物,用自己全部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还认为得到的补偿很少,梁鸿说:“我没有别的财富,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鸿)于是勤奋做工,从早到晚从不松懈。邻家老人们见梁鸿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同责备批评那家主人,并且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开始敬佩梁鸿,把猪还给他,梁鸿没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乡 。
注释
而:表顺连,不译
尚:崇尚、推崇
览:阅览
通:通晓
延:蔓延
不为章句:为,著述;不死记硬背一章一句
毕:此指读书结束
上林苑:古宫苑,在今河南洛阳市东
其主:其,其中
犹:还
牧:放养牲畜
舍:房屋,住所
去:离开
恒:平常,普通
责让:责备批评
豕(shǐ):猪
偿:偿还
许:允许,同意
他:别的
因:于是
见:看见
还:归还
执勤:执守做工
懈:松懈
耆老:老人,耆,老
曾误遗火: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
愿以身居作: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
悉推豕偿之:了解后把自己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
称鸿长者: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范晔的诗词(6首)>>
昔有一人,于瓮中盛谷。骆驼入瓮食谷,首不得出。主人以为忧,无计可施。有一老人来语之,曰:“汝莫忧,吾有以教汝出。”主人亟问:“法何?”老人曰:“汝当斩驼头,自当出之。”主人以为妙,即依其语,以刀斩驼头。既杀驼,而复破瓮,如此痴人,为世人所笑。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