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云网

咏昭君

〔唐代〕汪遵

汉家天子镇寰瀛,塞北羌胡未罢兵。
猛将谋臣徒自贵,蛾眉一笑塞尘清。

译文及注释

汉家天子镇寰瀛,塞北羌胡未罢兵。
汉家天子:指汉元帝。寰瀛:上天和大海,泛指天下。羌胡:指北方的少数民族,主要指匈奴。未罢兵:指汉元帝时期匈奴内部发生矛盾以致分裂。

猛将谋臣徒自贵,蛾眉一笑塞尘清。
徒:空,白白地。 蛾眉:指王嫱,即王昭君。

注释

①汉家天子:指汉元帝。寰瀛:上天和大海,泛指天下。
②羌胡:指北方的少数民族,主要指匈奴。未罢兵:指汉元帝时期匈奴内部发生矛盾以致分裂。
③徒:空,白白地。
④蛾眉:指王嫱,即王昭君。

简析

这是一首咏古的七言绝句,作者以“昭君出塞”的典故为题材,高度赞颂了王昭君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辛辣的讽刺了汉元帝朝廷中文贪武懦不能为国效力的政治状况。

汪遵

(全唐诗云:一作王遵)(约公元八七七年前后在世),字不详,宣州泾县人(唐诗纪事作宣城人。此从唐才子传)。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僖宗乾符中前后在世。初为小吏。家贫,借人书,昼夜苦读。工为绝诗。与许棠同乡。咸通七年,(公元八六六年)擢进士第。后五年,棠始亦及第。遵诗有集《唐才子传》传世。他的诗绝大部分是怀古诗,有的是对历史上卓越人物的歌颂;有的是借历史人物的遭遇来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情绪;有的是歌颂历史上的兴亡故事来警告当时的统治者;有的直接反映当时的现实生活,这些诗都有一定的思想意义。寄托了对现实生活的深沉感慨。汪遵的诗词(60首)>>

猜您喜欢

唐代李峤

削简龙文见,临池鸟迹舒。
河图八卦出,洛范九畴初。
垂露春光满,崩云骨气馀。
请君看入木,一寸乃非虚。

桐叶封弟辨

唐代柳宗元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驳复仇议

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